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在校大学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造就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根据《长治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23〕24号),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在校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与条件
1.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2023、2022级在校生,其中2022级学生仅限留级转专业,且不可二次转专业。
2.严格执行《长治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23〕24号)(见附件1)规定,且符合各院系转入专业的接收条件与要求(见附件2)。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有转专业意愿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各院系转专业接收条件和要求(见附件2),慎重考虑后填写《长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后,并于2月27日前提交至所在院系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转出院系审核。2月28日-2月29日,各院系根据有关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教务部。
3.接收院系审核。3月1日-3月2日,各接收院系根据专业要求,适时安排进行相关考核,确定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填写《长治学院转专业学生成绩认定表》(附件4),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教务部审核。
4.教务部审核。 3月3日前,教务部对各院系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5.学校审批。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对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6.正式确定。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长治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23〕24号)文件执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选拔和审核,按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未批准转专业前,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和教学活动。
3.转专业学生于本学年第二学期到转入院系和有关部门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
4.转专业学生一经转入,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附件:
1. 《长治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 长治学院2023-2024学年在校生转专业接收条件与要求
3. 《长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 《长治学院转专业学生成绩认定表》